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他山之石 > 他山之石
宣城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发布时间:2024-02-26 14:51    浏览次数:

 开通“掌上服务大厅”,群众有法律问题一键即可咨询;打造“握手言和”调解品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制定“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清单,公证事项范围由107项扩大至170项……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安徽省宣城市司法局近年来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多措并举推动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法律服务提质增效,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千家万户,有力度、有速度更有温度。

  强化智慧公法建设应用

  “哪些交通事故可以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

  登录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在机器人问答框里输入常见的法律问题,立刻就会得到解答。对于机器人回答不了的复杂问题,群众还可以在“掌上服务大厅”里找专业律师,一键就能咨询。

  “‘掌上服务大厅’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行政复议、司法鉴定、仲裁服务等六大特色版块,引入电商式服务理念,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在一个平台展现,努力实现有求必应、有诉必答。”宁国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程涛说。

  为了让群众随时、随地、随身都能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宣城市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截至2023年底,共建成1个市级、7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6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100%;同时依托安徽法律服务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组织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入驻,并强化智慧公法建设应用,推动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2023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累计提供服务2万余人次,网络平台受理服务近500件,总体服务满意度为“很满意”。

  推行“握手言和”调解模式

  在宣州区狸桥镇派出所警民联调室里,400余张纠纷当事人“握手照”贴满了一面墙,构成了一幅形象生动的“和谐图”。

  “调解工作要让当事人真正放下心结,修复关系,所以我都会提议双方握手,真正互相谅解。”狸桥镇人民调解员刘道林说。

  结合徽文化中“和”因子,“握一次手”已经从工作理念被打造成“握手言和”调解工作法,全市60%以上的调解阵地配置了“握手言和”宣传语、照片墙、工作流程图和工作制度。

  近年来,宣城市持续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品牌建设,出台系列文件在全市推行“握手言和”调解模式,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立足徽文化,推进“和谐、善治、功效”的宣城调解理念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并着力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项活动,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2023年,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846件,调解成功18620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我们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握手言和’调解室建设全覆盖、‘党建+三治融合’贯穿全过程、调解员队伍建设全方位、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全流程、基层为民便民服务全领域,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发生率、信访上行率、事故发生率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社会文明程度上升。”宣城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推出多项便民惠民举措

  不动产继承公证涉及房屋等大额遗产,是老百姓关心关注的办理事项。为方便群众办理,泾县和绩溪县公证处对该公证事项全面实行免费办理,2023年共为群众减免公证费近150万元。

  实施惠民举措是宣城市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该市持续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宣城市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清单,在全省率先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明确由107项扩大至170项,并放宽公证执业区域限制,绝大部分公证事项实现全省通办。

  宣城各地也在积极探索,采取创新举措拓展业务、发展业务。广德市公证处与法院协作设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开展金融领域纠纷“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泾县公证处启动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与敬亭公证处引进公证云存证平台系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各公证机构开通了“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上门服务、代办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2023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7346件,同比增长38.2%。

  此外,该市还鼓励和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困难群众减免服务收费,开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工作,加大仲裁案件调解和解力度,推进线上仲裁服务项目建设。近三年来,全市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占比达52%以上。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