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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组织参加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 《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2-07-08 09:41    浏览次数:
  《地名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1日,民政部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了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我局设分会场。
  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条例》的主要精神,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地名工作正确方向;要把握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推动地名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要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地名管理职责;要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切实提升地名管理能力;要规范地名使用,大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要深化地名文化保护,更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确保地名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各级地名主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完善制度规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奋发作为,努力开创地名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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