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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实验高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0-11-25 14:48    浏览次数:

2020年11月13日,江夏实验高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姚潇委员作了主题为“民法典时代的学校责任”的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了主席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姚潇委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社会对于私权的保护进入新时代。而这一“私权保障宣言书”的落实,需要所有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做出改变。民法典时代,学校作为具有基础性作用的社会组织,应肩负何种责任,发生哪些变化,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姚潇委员从“将民法典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基于民法思维重构师生关系、在保障权利中变革学校管理”这三个方面作了深入阐述。

    听了讲座后,陈光勤校长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全体干部加强民法典的学习,要有民法思维意识,与时俱进,提高学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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